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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之前一個大家都很討厭的藝術老師問的問題:
藝術是什麼?
由於把這種哲學性的大難題丟給學生顯示自己好像很厲害是一種很討人厭的事情,我對這件事印象很深刻。
回答如下:
1.對藝術下定義是沒有意義的,因為藝術的本質--如果真的有那種東西的話--並不會因為任何的定義而產生改變
2.我主張(其實好像是王爾德主張)藝術是做為行動的目的而非任何一個目的的手段,所以本身不須被定義
BTW.就算我當時舉手亂扯一通也沒辦法說我是錯的,國中就是天真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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